銳評民俗商業化讓“偶遇”變“艷遇”
  “邂逅一個人·艷遇一座城”,這是湖南鳳凰縣“7·20偶遇節”的廣告語。然而,活動尚未舉行就已引來外界爭議。有網友直斥:鳳凰“偶遇節”變成了“艷遇節”。(7月10日新華網)
  其實,當地要舉辦“偶遇節”的想法,也不是憑空而來的,“偶遇節”的原型是湘西特有的民俗活動“邊邊場”。“邊邊場”是湘西苗家青年男女求愛的一種方式,過去在趕場或節日時可以看到身穿盛裝的苗家青年,小伙子只要看中心上人,就可以拉一下她的衣袖,或在行走中假裝無意地輕輕撞她一下,她如果回眸一笑,就表示沒有拒絕。
  這樣的節日或活動,確實充滿了唯美和浪漫,值得年輕男女期待。為什麼由當地有關部門組織舉辦的“偶遇節”,卻遭遇如此大的質疑和爭議呢?在我看來,把本來韻味十足又簡單淳樸的民俗活動過於商業化,才是導致“偶遇節”成了“艷遇節”的根源所在。比如,既然當地舉辦的是“偶遇節”,那為什麼在宣傳推介的廣告語中卻成了“邂逅一個人·艷遇一座城”?“艷遇”二字,可謂殺傷力十足,一下子就把人們對這個活動唯美、浪漫的想象破壞殆盡,只剩下曖昧、色情甚至是肉欲的想象。
  更進一步說,有了“艷遇”這樣的曖昧暗示,那些真正想通過參加“偶遇節”尋求一份新奇與浪漫故事的年輕女孩,可能擔心人身安全而打了退堂鼓,剩下那些躍躍欲試的人,又讓人懷疑起其目的和動機來。實際上,隨著國內旅游業的蓬勃發展,最近幾年來這種對民俗文化活動過度開發,導致弄巧成拙的事情,並不少見。
  比如,一些地方的景區景點有新娘出嫁,新郎娶親等充滿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動。如果給游客觀賞和參與一番,既長了見識,又圖個開心,倒未嘗不可,但有些地方硬拉男性游客充當新郎,上轎要錢,下轎要錢,揭蓋頭要錢,進所謂的“洞房”,更是需要一大筆錢。一圈下來,游客荷包也空了,這樣的活動,除了商業利益和精心算計,哪裡有民俗,哪裡有文化?
  民俗文化不是不能開發利用,但是過度商業化,甚至一切以金錢和物質為目的去開發利用,結果只能是適得其反,弄巧成拙。鳳凰古城把“偶遇節”變成“艷遇節”,就是一個極具典型的例子。  (原標題:民俗商業化讓“偶遇”變“艷遇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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