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素有“經濟憲法”之稱的預算法,歷經四次審議後幾乎“煥然一新”,終完成20年來首次大修。8月31日下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決定,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12號主席令予以公佈。
  修改後的預算法有許多新亮點,如在賦予地方政府有限發債權的同時嚴格防範債務風險的擴張。如明確舉債用途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。新法規定違規調預算將被追責,解決“拍腦袋”定預算改預算之困;規定不公開不說明將被追責,解決“看不懂”預算之困;修改後的預算法多處強調“績效管理”,如編製預算要參考“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”,解決“亂花錢不問效果”之困。
  (原標題:預算法20年來首次大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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